東建市〔2019〕68號
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廣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辦法》(2018年11月29日廣東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修訂)、《東莞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東莞市建設工程招標投標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東府〔2019〕18號),進一步規范我市房建市政工程服務類招標項目有關評標事項。我局經研究,決定對房建市政工程必須招標服務類項目(設計除外)的評標辦法進行調整,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簡易招標法及綜合評估法介紹
簡易招標法,是指對投資較少的一般工程項目,或者邀請招標項目,不要求投標人編制技術標書,不組織專家評審,以誠信優先為原則,按照“招投標交易系統輔助,招標人確認”的簡化招標程序進行招標的方法。
綜合評估法,是指在投標人滿足招標文件實質性要求的前提下,根據招標文件中規定的各項評價因素和方法對投標文件進行綜合評估后,按綜合評估的結果由優到劣的順序確定中標候選人的評標方法。
二、評標辦法適用范圍
綜合評估法適用于全部房建市政工程必須招標的服務類項目。其中,邀請招標項目或者單項合同服務類估算價在300萬元人民幣以下(不含300萬元)的一般工程項目可采用簡易招標法。采用綜合評估法的勘察招標項目,鼓勵與設計合并招標。
三、簡易招標法
(一)投標人數量在20家以上時,對投標人的投標報價由低到高依次排序,采用去尾法,去掉排序靠前的20%和排序靠后的20%的投標報價(不參與均價計算,但保留中標資格),將剩余的投標報價進行算術平均,計算出投標平均價P。
(二)投標人數量在5至19家時,去掉一個排名最低和最高的投標報價(不參與均價計算,但保留中標資格),將剩余的投標報價進行算術平均,計算出投標平均價P。
(三)當有效投標人為3到4家時,將投標報價進行算術平均,計算出投標平均價P。
(四)確定中標候選人。
1.價格得分Yn按下述公式計算。
其中Yn:投標人價格得分;
Gn:投標人投標報價;
T:計算基準價,T=P×(1-K);隨機因子K一般在-2%、-1.5%、-1%、-0.5%、0%、0.5%、1%、1.5%、2.0%中通過搖珠機抽取確定。當計算基準價T=P×(1+2%)超出招標最高限價時,則在0%、0.5%、1%、1.5%、2.0%中通過搖珠機抽取確定。
H:扣分系數,當Gn>T時,H=2h;當Gn
2.按價格得分由高到低排序。當價格得分相同而不能確認排序時,投標報價低的投標人排序在前;投標報價也相同時,信用分高的投標人排序在前;信用分也相同時,按招標文件的約定確定排序。
3.招標人對排名前三投標人的投標文件進行有效性審查,審查未通過的,從第四名開始依次補足。
4.按排序前三名投標單位依次確認為第一中標候選人,第二中標候選人,第三中標候選人。
四、綜合評估法
(一)綜合評估法評標分值組成一般設置商務標部分,技術標部分。招標人應當根據工程項目的技術要求,結合相應的招標文件示范文本,合理制定商務標、技術標評分標準計分方法。
(二)商務標部分可以設置企業業績、企業經營狀況、項目班子人員信息等評分因素由評標委員會評審。
(三)評標委員會由招標人的代表和有關方面的專家組成,成員人數為五人以上單數,其中專家不得少于成員總數的三分之二。
(四)評標委員會評委按評標標準獨立對技術標進行評審,得出技術標評分。當評標委員會為五人時,在所有評委對同一份投標文件技術標評審的總評分中,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計算剩余總評分的算術平均值即為該投標人技術標的最終綜合得分;當評標委員會為七人及以上單數時,在各評委的打分中,同一評委的最高評分減去最低評分,去掉分差最大評委的所有打分(出現分差相同時,按最高評分減去次最低評分進行比較,如此類推),在所有剩余評委對同一份投標文件技術標評審的總評分中,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計算剩余總評分的算術平均值即為該投標人技術標的最終綜合得分。
技術標各分項得分低于該項分值 60%時,評標專家需詳細填寫該項得低分的充分理由。
(五)按評審總得分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確定三名中標候選人。
五、注意事項
(一)招標人應當根據工程項目的技術要求,合理制定招標文件。招標人編制的招標文件與我局發布的范本不一致的,應集中作出標示和說明。
(二)采用簡易招標法的,在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未開發完成相關電子招投標輔助系統前,招標人需自行按本通知的規則計算價格得分,并公示相關計算過程表格。
六、其他
本通知自2019年9月5日起實施,新上網發布招標公告的房建市政工程必須招標服務類項目(設計除外)按本通知執行,原《關于明確工程評標有關事項的通知 》(東建市〔2008〕55號)、《關于試行〈監理企業信用分值投標差異化措施〉的通知》(東建市〔2013〕53號)、《關于進一步規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監理招標投標活動的通知》(東建市〔2015〕139號)同時廢止。
東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19年9月4日